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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未够五年可先公证后过户?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全泽超发布时间:2015-1-12点击: 人次

房产证未够五年的房屋交易可免营业税?在先前出台的限购政策中规定,出售未满5年的房屋需缴纳营业税等一笔不菲的费用。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笔者在走访市场发现,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他们可以通过先公证、后过户的办法免去这一大笔费用。中介所说的方法真的可行吗?这样做有何风险?

南方日报记者 全泽超

现象:中介支招如何省去大笔税费

小林准备买一套二手房,在中介人员的介绍下看中了北新区一套房子。小林对房屋各方面都很满意,但谈到价钱的时候让小林犯了难。当小林正准备放弃时,该中介人员神秘地将小林拉到一边,称有办法让屋主将价格降下来。

原来,这套房屋的房产证还未满5年。按现行的限购政策,该房屋如果要交易卖方要缴纳营业税等一大笔税费。基于这个考虑,卖家必须把价格抬高才有利可图。而中介人员所说的方法,就是钻政策的空子,让卖家免去这一笔税费,卖房成本低了,卖家自然就肯降价出售。

如何避免缴纳相关税费?房地产中介给小林支了个招:小林先把房款给卖家,拿到卖家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然后与卖家一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签署合同约定待这套房屋的房产证满5年后双方一同去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这样便可以省去一笔不菲的费用。房屋中介人员对小林说这是行业内常用的操作方法,很多炒房者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

根据现行的政策,房产证未够5年的住宅交易时卖方需多缴纳一笔约5.5%的营业税和一笔1%的个人所得税。小林看中的房子价值60万元,小林算了一笔账,这笔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卖方需缴纳差不多4万元的税费。中介人员称,若可以采用先公证后过户的方式免去这笔费用,卖家可以将售价降低4万元。“这样做是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的。”中介人员对小林说。

笔者致电蓬江区一名地产中介人士龙小姐,龙小姐称行业内确实有这种做法。交易后买家直接搬到新家居住,待房产证五年期满后双方进行过户。“我都接了好几单这种交易了,双方签署协议,还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不会有什么问题。”

提醒:当心一场空

虽然这种做法一下子可以减少几万元的支出,但小林还是不放心,毕竟钱交给了对方但房产证仍然是对方的名字,这让小林感觉心里不踏实。这种做法到底可不可行?有没有法律上的风险?

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李英姿律师提醒购房者,这种做法虽然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买方要冒着房屋无法过户的风险。

首先房屋在法律定义上是不动产,与之相关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必须经登记才发生效力,通俗来讲,房屋必须经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过户登记,该房屋才真正属于买方,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虽经买卖双方公证、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发生的是合同之债的债权关系,而在法律上讲,物权大于债权,买方只能依据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因此而变更物权人。

所以,在买方与卖方签署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相关购房款及税费等的情况下,如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若卖方隐瞒真相并将该房屋再卖给另一方并过户至其名下,等5年期满,买方要求卖方过户已经不能实现了。此时,买方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买房者转为债权人,只能根据协议追讨款项,而不能过户房产。

而对于卖家而言,在买卖双方的这层关系中,卖方只要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履行过户的义务,基本没有什么风险。

(编辑整理:天台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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