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2日
公示期限: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23日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联系人: 郑先生 袁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651923 683250 83902091
邮编:317200
联系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6号审批室
二、 公示文本
建设单位:天台县园林事业管理处
项目名称: 天台县飞鹤山公园二期工程
用地位置:飞鹤山
用地面积:441047㎡
说明: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我局审查,根据阳光规划的有关要求予以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以书面意见提交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别提示:该项目批准后批后公布详见天台县建设信息网(www. ttjsj.cn),现场不再另行公布。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6年5月12日
(编辑整理:天台房产网)